辛识见丨扛起规划编制主体责任
辛识见
日前,自治区在北京举行高层次专家咨询会,围绕编制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纲要听取意见建议。会上,多位顶尖专家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和新疆实际,围绕“十五五”时期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要指标、改革发展稳定重点任务等,就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等关键议题,提出了富有建设性和操作性的真知灼见。这一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的务实举措,既彰显了主动借智登高的开阔视野,更体现了以科学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自觉。
五年规划是指导实践、引领发展的行动纲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在编制规划时必须履行主体责任,这既是职责要求,更是确保规划科学性、引领性、可操作性的根本前提。
主体责任落实的程度,直接决定着规划编制的质量。新疆地域广阔,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不尽相同,决定了规划编制不能“一刀切”“照搬照抄”。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只有扛起主体责任,深入调研、系统谋划,广泛集民智、聚民心、汇民力,制定的规划和政策体系才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使近期措施与远期目标相结合、中央要求与地方实际相贯通。这样的规划,才具备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持久生命力,才能称得上一份让人民满意、经得起实践检验的高质量规划。
从发展全局来看,中国式现代化是分阶段、分领域推进的,对规划的连续性、协同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一份高质量的“十五五”规划,必将为“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保障,为长远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反之,职能部门、领导干部若不“亲力亲为”,甚至直接将“借智借力”异化为“责任转移”,如此编制的规划,常以“国际视野”“前沿理念”等概念装点表述,看似“高大上”,实则文本东拼西凑,脱离地方发展实际与核心需求,不仅难以真正发挥引领发展的作用,更会造成大量资源浪费、贻误宝贵发展机遇。
需要明确的是,履行主体责任,绝不能主观臆断,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统一起来,加强调研论证,广泛凝聚共识,以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注重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规划编制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工作。只有将主体责任贯穿于规划编制全过程,让每一条政策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每一项目标都承载着人民的期待,我们才能真正绘出既“接天线”又“接地气”的时代发展蓝图,确保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天山南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