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主席会议建议 明年1月下旬召开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张艳芳报道)12月29日,十三届自治区政协第四十三次主席会议召开,建议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下旬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政协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贺电精神。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强调,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聚焦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优势,彰显双向发力水平,为确保自治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建好言、助好力。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指出,即将召开的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做好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做到谋划在前、准备在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要把节俭办会贯穿始终,严肃会风会纪,强化监督问效,共同把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开成一次高举旗帜、凝心聚力、团结奋进、风清气正的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等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等,决定将上述文件草案提请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政协重要会议邀请列席人员工作办法》。
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召开时间如有调整,由政协常委会会议决定后公布。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吉尔拉·衣沙木丁、孔星隆、杨勇、阿不都热克甫·吐木尼牙孜、努热木·斯玛依汗、艾则孜·木沙、刘会军、蒲雪梅、许咸宜、艾山江·艾合买提、巴图,秘书长任澄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