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自治区棉花质量促进条例(草案)》等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李嘉妮报道)11月27日下午,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研究《自治区棉花质量促进条例(草案)》《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相关地州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撤销事宜等。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自治区棉花质量促进条例(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出台《条例》对促进我区棉花质量提升、维护棉花市场秩序、保护棉花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组织《条例》实施,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企业负责、多方共治”的棉花质量工作格局,围绕棉花种植、采收、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等各生产经营环节,加强政策研究,加快出台完善一批规范标准,不断提升棉花质量监管能力。要不断优化产业政策、促进行业协同、加快补齐短板,推进棉花产业数字化转型,做大做强我区棉花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帮助群众增收致富。
会议指出,新疆地震断裂带多、地震活动频发,提升应急准备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至关重要。要加强震情监测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督促各地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和抗震加固工作,立足大震巨灾和断电、断网、断路等极端情况开展实战演练,加快提升防震救灾综合能力。要压实抗震救灾属地责任,指导各地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强化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会议研究了伊犁、昌吉、塔城等地州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撤销相关事宜。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深刻认识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饮用水安全管理。要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效监管机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划、管、护”一体工作格局。要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执法监管和常态化检查,完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