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述
2018年以来,阿勒泰地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具体指导,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抓手,系统谋划、全域推进、纵深突破,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阿勒泰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高位推动,构建全域覆盖新格局
(一)强化顶层设计。阿勒泰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把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地委财委会专题研究,明确“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和路线图、时间表,带头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体责任,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辅导讲座、选派干部专题学习等形式,引导地、县(市)、乡(镇)三级不断树牢绩效理念和导向。定期听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判解决。全面落实财政部门绩效工作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信息化建设、第三方服务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支持,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抓得住,推动财政资源聚力增效。
(二)健全制度体系。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自治区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为指导,构建起以《关于进一步加强阿勒泰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核心,涵盖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实施、结果应用等环节的“1+N”制度框架,将“四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范围,为工作规范开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通过实行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工作标准和流程,加强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刚性约束,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压实主体责任。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重要抓手,明确各级各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压实具体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责任,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约束,落实到项目支出全生命周期管理上。部门(单位)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促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由“被动接受”到“主动实施”,更好地履行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地区绩效考核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主责、各方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
(四)夯实工作基础。通过专题培训、以干代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大对财政部门、部门(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培训力度,累计培训人员12690人次,培养了一批懂绩效、会管理、能评价的业务骨干。依托自治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深度整合预算绩效管理模块,实现绩效目标编报、监控预警、评价实施、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线上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按照“合理利用、用管结合”的原则,发挥社会力量预算绩效管理的助力作用,积极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优化遴选标准,坚持业绩与能力并重,好中选优、依法合规选用第三方机构,保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为阿勒泰地区绩效管理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二、聚焦关键,深化全过程管理新实践
(一)严把“事前”评估关。建立健全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年初预算申报中所有新增政策和项目,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年中申请追加的新增重大事业发展类项目支出,应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需要与可能,提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将事前绩效评估按照资金额度,将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列为一般评估,将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列为重点评估。2018年以来,累计对53个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评估,核减或调整不合理预算资金0.2亿元,有效避免财政资金低效无效投入。
(二)精准“目标”引领。依据部门(单位)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对使用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设置绩效目标。全面推行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建立绩效目标标准化体系,强化目标科学性、可量化考核,把好预算绩效第一关,对无效绩效目标或目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不予安排资金,从源头防止无效预算,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2018年—2024年,全地区预算支出项目设置绩效目标15756个,涉及资金704.42亿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持续保持100%。
(三)做实“事中”监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建立预算绩效监控机制,对政策、项目和部门(单位)整体的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进行跟踪监控和纠偏处理。把握年度二、三季度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开展5月、8月双时段财政绩效监控,利用信息化手段动态跟踪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对发现可能影响资金绩效的潜在风险和问题,及时预警并纠偏,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的规范性。2018—2024年,全地区累计监控项目13572个,涉及资金594.29亿元,全时段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平稳运行。
(四)强化“事后”评价。建立绩效自评、自评报告、部门整体自评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四个环节,逐步实现预算绩效“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管理链条,加强对重大政策、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等多层次评价体系,通过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评价方法,提高评价质量,推动绩效评价全覆盖。2018—2024年,全地区部门评价3889个,涉及资金192.64亿元;部门整体评价6238个,涉及资金885.17亿元。选取涉及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291个,委托第三方重点评价,涉及资金76.48亿元,有效提升了评价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五)硬化“应用”链条。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完善政策制度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导向的作用,促进财政资金正确高效使用。对评价结果优良的优先保障资金;对评价结果较差或问题突出的,削减或取消预算安排,倒逼部门(单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惯性思维得到有效扭转。2018—2024年,根据评价结果累计调整优化资金1.12亿元,让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真正把有限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三、成效显现,助力财政工作谱新篇
经过七年的不懈努力,阿勒泰地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一)绩效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广泛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宣传解读,“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氛围日益浓厚。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对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优先保障资金,对低效项目核减预算或暂停实施,财政资源配置得到了优化。通过绩效管理“指挥棒”,引导财政资金更多投向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升。
(二)治理能力有效提升。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构建覆盖“预算编制-执行-评价-结果应用”全流程的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与“零基预算”相结合,摒弃“基数+增长”的传统预算模式,让每一笔预算都与具体绩效成果挂钩,实现“预算跟着绩效走”。2025年阿勒泰地区本级年初预算部门履行职责安排的专项经费、服务费用、配套资金等同比减少4120万元。推动各部门更加注重政策落实效果和公共服务质量,决策科学性、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服务大局成效显著。严格资金支出监管,全面实行绩效评价问责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有限财政资金发挥最大价值。预算绩效管理有力支撑了地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旅游兴阿等重大战略实施。近年来,阿勒泰地区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连续保持70%以上,为阿勒泰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
站在新的起点,阿勒泰地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预算绩效管理将在深化拓展上再发力,推动绩效管理向基层延伸覆盖,探索开展成本效益分析,深化政府债券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领域绩效管理。在协同融合上再创新,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与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紧贴民生高质量发展等深度融合,更好地发挥绩效管理的系统集成效应。在能力建设上再提升,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技术支撑和绩效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环境。阿勒泰地区将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向深入,着力构建现代预算制度,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阿勒泰篇章贡献坚实的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