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累计为67.7万余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索蓉芝报道)“别看现在超市生意不错,可前段时间,我们因为信用问题可犯了难。”11月14日,说起企业因为信用处罚未及时修复导致商业招投标受到限制,在市场监管部门帮助下企业信用得以修复的经历,新疆某公司招标小组负责人李女士为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机制点赞。
去年6月,该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处于警示状态,相关处罚一直未进行信用修复。今年7月,公司招投标受到限制后,李女士向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说明情况。该局在坚持依法合规、特事特办的原则下,到超市检查确认相关产品质量合格后,帮助公司修复信用,恢复正常经营状态。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自2022年我区实施信用提升行动,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以来,已累计为67.7万余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其中异常名录累计修复62.5万余户、严重违法累计修复2.88万余户、行政处罚累计修复2.33万余户。
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来,我区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建设运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各类涉企信用信息,形成企业信用画像。
为帮助企业减轻因失信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机制,多措并举帮助经营主体修复信用。不断创新企业信用修复模式,实行“四个一”服务措施,即“一键推送、一张流程、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信用修复服务模式,帮扶企业重塑信用。
去年,自治区出台《加大信用服务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通过支持失信企业修复信用等10项举措,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今年初,又出台《关于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进落实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共享等23条举措,扎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帮助更多企业激发活力。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将持续优化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指导帮助经营主体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对经整改纠错后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分别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帮助解除信用约束、消除不良影响,让其回归经营正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