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工作机制第二次会议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娜报道)14日,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工作机制第二次会议在乌鲁木齐市召开,通报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第二阶段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建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普查机构和文物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各级普查协调工作机制要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快推动野外实地普查工作全面开展。第二阶段实地调查工作要践行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加大文物线索的征集力度,做好普查线索整理,加强对普查对象预先保护,构建大保护格局。要把普查覆盖率、到达率,数据的准确率作为实地调查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普查方案标准,规范普查工作流程,确保数据质量真实有效。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的各项政策规定,边普查边保护,对所有普查登记对象,在完成文物认定前,一律不得拆除、迁移;所有已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期间,一律不得撤销。要扩大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普查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