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地入选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
近日,国家文物局网站公布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新疆库车丝绸之路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上榜。
龟兹魏晋古墓遗址博物馆。
库车古称“龟兹”,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要交通枢纽和安西大都护府驻地。库车历史城区面积7.98平方公里,市域文物保护单位188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09个,历史文化街区5条,历史建筑64处。2012年,库车市被命名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2年来,库车市始终坚持保护优先,创新方法路径,由点及面推进保护利用,不断探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新路子。
今年,库车市将改造提升库车王府、龟兹小巷、花帽巷,推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展示传承、特色文旅景区等项目建设,推进龟兹魏晋古墓遗址博物馆、林基路革命烈士纪念馆、名城数字展厅开馆,推动龟兹博物馆、龟兹大剧院、龟兹文化数字化展示中心开工建设,建成博物馆街区、明清老城面粉厂文化产业园、库车民歌展演剧场,实施“拯救老屋”民心相通工程,全力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示范区”。
3月15日,歌舞演员在库车市热斯坦历史文化街区表演节目。新华社记者 张瑜/摄
目前,《库车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已正式发布,未来10多年里,库车将在名城保护、民生设施改善、特色产业培育上持续发力。
据了解,为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和规划部署,经评审核定,此次共有新疆库车丝绸之路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等15处被列入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
来源综合:国家文物局网站、光明日报、阿克苏零距离、新华社、石榴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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