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召开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喀拉玛盖人民法庭揭牌仪式暨经验交流现场会
阿勒泰新闻网-阿勒泰地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楠 阿丽娜·阿依登)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全国首批10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福海县人民法院喀拉玛盖人民法庭上榜。7月29日,地区召开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喀拉玛盖人民法庭揭牌仪式暨经验交流现场会。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纪松出席会议,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姚鹏博主持会议,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博拉泰·朱玛乃依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先后前往福海县“乌伦古经验”陈列馆、喀拉玛盖镇综治中心、喀拉玛盖人民法庭实地观摩,切身感受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北疆牧区落地生根的实践成效。
会议传达学习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命名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决定》及自治区各级领导批示精神。
会上,与会领导共同为喀拉玛盖人民法庭“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揭牌,并为庭长颁发荣誉证书。
会议指出,人民法庭是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关乎社会长治久安。地区法院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展现新作为,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源头防范化解各类纠纷;要在保障各族群众权益上展现新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优化司法服务,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案件,让各族群众真切感受公平正义;要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上展现新作为,健全“调解优先、分层递进、诉调对接”多元解纷体系,常态化加强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良好法治氛围;要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司法资源下沉基层,以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护航平安阿勒泰、法治阿勒泰建设。
福海县、阿勒泰市、布尔津县人民法院依次交流基层法庭建设工作经验。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福海县委主要领导,兵团第十师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分管领导,法学专家教授,地区各基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