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赴阿勒泰开展《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
阿勒泰新闻网-阿勒泰地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胡俊秀 朱马别克·卡德尔别克)“网络谣言治理是重中之重,建议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和处罚标准。”“应当增设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专门条款……”5月15日,在《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上,一场关于网络文明建设的讨论正热烈进行。
为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拟制定全国首部省级网络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草案)》。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严心鹏介绍,《草案》分为总则、促进与保障、规范与治理、法律责任四个章节,涵盖网络内容建设、网络生态治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7大领域,重点对网络谣言治理、投诉举报机制等社会关切问题作出制度设计,对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草案》预计年内正式颁布实施。
为确保立法质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赴基层开展立法调研。5月15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麦丽燕·司马义带队的调研组在阿勒泰地区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地委宣传部、网信办和地区公安局等部门及网络从业人员代表的意见建议。
征集意见交流发言环节,各参会单位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地委网信办建议细化网络内容扶持机制,形成一个各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推进、群众共同参与的网络建设工作机制;地委宣传部提议建立年度网络文明建设评估机制,推广典型经验;地区残联呼吁增加无障碍网络服务条款,要求网站配备语音朗读、文字转换等功能;本地网络博主刘新海表示,网络文化离不开网络达人的推广,希望《草案》能进一步明确网络达人的相关权益……
麦丽燕·司马义表示:“我们希望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集思广益,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于各单位从不同角度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我们将逐条研究论证,使《草案》既符合上位法要求,又体现新疆特色。”
据悉,调研组还将赴布尔津县开展实地考察,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